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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征程 艺新向前”—— 天津市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日期: 2026-08-04 11:15 稿源: 天津市美术家协会

  2026年是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长征是中国革命史上气壮山河的英雄史诗,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红军以热血和生命谱写的壮丽红色篇章。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隆重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传承弘扬伟大长征精神、赓续红色血脉、汲取奋进力量,持续丰富全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激励广大美术工作者勇担时代使命,特举办“红色征程 艺新向前”——天津市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美术作品展览。现将本次展览征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天津市美术家协会  天津画院

  承办单位: 天津美术馆

  二、展览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  天津美术馆

  三、展出画种及规模

  (一)本次展览拟评选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壁画、漆画、连环画,插图等画种作品共240件(其中入展作品120件、入选作品120件)。

  (二)展览面向全市美术工作者和爱好者,采取公开征稿与特邀作品相结合的方式。

  (三)展览由天津市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的评审和监督。

  四、参展要求

  (一)凡在津生活、工作、学习的美术工作者和美术爱好者均可投稿。作者投稿需提供作品高清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投稿照片背面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画种、尺寸、创作年代、联系电话

  (二)作品尺寸要求:

  1.绘画作品:装裱、装框后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2.雕塑作品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00cm,重量不超过100kg。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玻璃钢、不锈钢、陶瓷、树脂等(入选作品须自备展台,自行运输布展)

  (三)作品照片寄送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37号天津市美术家协会

  (四)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7日17:00止。

  (五)复评通知:初评入围作者按电话通知要求,将自行装裱后的原作按照指定时间,送到指定地址参加复评。

  (六)入展作品请自行装裱装框。画框请勿使用玻璃等易碎材料,否则不予收件。

  (七)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复制、AI等手段生成作品参展。否则取消参展资格,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

  (八)展览闭展后3天内,请作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退件取画事宜。超出规定时间,主办方不予保存参展作品。

  五、相关权益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本次展览入展和入选作品的作者均视为申请加入天津市美术家协会一次入会资格。

  六、联系人

  张英楠  陈凯伦   022-27112060

  七、解释权

  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天津市美术家协会对本通知有最终解释权。

  天津市美术家协会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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