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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届老年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日期: 2026-05-08 15:15 稿源: 天津市书法家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在推动文化传承发展上善作善成,展示天津老年书家的艺术风采和精神面貌,促进天津书法事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天津市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天津市第二届老年书法作品展览。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

  凡年满六十周岁(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天津户籍居民和长期居住、工作在天津的外地居民,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要求为积极、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章、佳句等,鼓励书写自作诗词、楹联。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内容准确、完整。

  2、书法作品尺寸为6尺整纸(即高180cm×宽96cm)以内,一律为竖式,不收手卷、册页;篆刻作品印蜕6至12方,用纸高68cm×宽45cm,并附至少2方印章边款,且自行题签。

  3、建议选择质量好的书画专用纸,不提倡使用易折、易断、易破损的纸张或现代装饰材料。

  4、所有稿件一律不托裱、不装框。不符合尺寸、款式要求者不予评选。

  5、此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退稿。主办方拥有作品的出版、宣传、处置的权利。

  四、寄送要求

  1、每人投稿作品1件,不得多投。  

  2、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清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3、草书、篆书和篆刻作品,请另附释文。

  4、投稿作者将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随附作品一起寄送。

  5、户籍不在天津而在津居住、工作和生活者,请同时附上相关证明。

  6、邮寄或送达作品,作品外包装上务必注明“二届老年展”字样。

  7、作品一次性寄出或送达,不收取重复寄送的作品,不予替换稿件。

  、评审与待遇

  1、征稿结束后,由本次展览评委会和监委会,制定相关规定与流程,进行公平、公正、严格地评审。

  2、展览不设奖项,评审出入展作品80件左右,向社会进行名单公示,接受监督。

  3、出版《天津市第二届老年书法作品展览作品集》,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作品集2册。

  4、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天津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收稿时间与地址

  1、截稿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邮寄或送达时间统一为6月21日——6月30日,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请勿提前或逾期,否则视为无效稿件。

  2、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37号天津市书法家协会1楼传达室

  联系人:薛卫林 李翌

  电话:022—23305234

  、其他事项

  1、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禁止模仿、抄袭、代笔、剽窃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作者入展资格。

  2、作品不可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问题,因作品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或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3、所有来稿须符合征稿启事要求,投稿者须认同并遵守本启事所阐述的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天津市书法家协会。

  天津市书法家协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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