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文艺界  >  文艺家协会  >  天津市摄影家协会  >  协会活动
深耕沃土为人民 绽放芳华十五五 “vivo杯”第二届天津市全民手机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日期: 2026-04-29 11:20 稿源: 天津市摄影家协会

  2025年,首届“vivo杯”天津市全民手机摄影大赛一经启幕便得到广泛关注,广大市民热情参与、踊跃投稿,赛事引发热烈反响,取得显著社会效应。2026年,第二届“vivo杯”天津市全民手机摄影大赛即将焕新而至,本届赛事不再限定拍摄内容,为作者解锁更广阔的作品展示空间。

   主办单位:

  天津市摄影家协会 天津市东丽区文化馆

   支持单位:

  vivo天津分公司

   作品投稿截止时间:

  2026年5月31日。

  作品投稿说明:

  “vivo杯”第二届天津市全民手机摄影大赛采用网络投稿方式。

  投稿平台:

  https://api.hd.chaoxing.com/activity/4196430/preview


 

 

 

 

(点击文章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

  一、活动主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视察天津时重要讲话精神,以摄影之力启航“十五五”新征程,通过手机影像定格天津市繁荣发展、文明和谐、奋斗进取、开放包容、多元创新、文旅融合、安居乐业的生动图景。

  二、作品创作时间及展览地点

  1.作品创作时间:2024年2月14日之后

  2.展览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投稿细则

  1.在天津工作、生活、学习的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作品必须拍摄于天津市行政区划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2.投稿不设置类别单元,题材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拍摄手机品牌不限,仅接受单幅的手机摄影作品投稿。非手机拍摄作品不得投稿,一经发现,禁赛3年。每人限投10件,投稿作品需为JPG格式且文件大小不低于3M(尽量将调整后的大文件上传)。

  3.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天津市摄影家协会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4.主办方有权编辑拟入展作品。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主承办单位产品或服务推广活动等相关用途,以及其他非商业性的传播活动中使用。渠道覆盖全媒体及全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企业官方网站、官方APP、微博、微信、抖音、海报等,并不再支付报酬。)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投稿者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或上传涉政、涉黄、不当、不雅、淫秽、污蔑、造谣、诽谤、暴力、恐怖等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内容。

  (2)投稿作品不得以任何方式贬损、诋毁主办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如:第三方拥有的注册商标【如:被摄入的街上广告牌、招牌等】;受到第三方拥有的版权保护的素材;特定的有名人物、著名人物的姓名、像或其他特征;含有电影演职员姓名的内容等)。投稿作品不得包含宣扬对任何群体或个人有所偏见、歧视、仇恨或伤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鼓吹歧视种族、性别、宗教、国籍、残障、取向或年龄的内容)。

  (3)投稿作品不得包含促销产品、服务之类的营利性内容;创作作品时,不得破坏资源环境或干扰自然生态。

  6.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主办方可以对本次展览相关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官方规则的格式条款)进行解释。一旦投稿,即表示投稿者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这些规则及评审团决定的约束。参加本次大赛,视为您认同本规则中的全部内容,如不同意相关规则及授权内容,请勿参与投稿。此外,因投稿者违反上述规则而导致取消入展资格、引发法律纠纷等不利后果,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对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者及作品,主办方有权采取拒绝参选、取消资格、收回荣誉证书等措施,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四、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摄影领域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审。

  五、入展作品荣誉设置

  入展作品:150件,颁发荣誉证书,可按天津市摄影家协会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

  入展作者将获得vivo天津分公司提供的纪念品一份。

   六、联系方式

  活动咨询:

  王老师

  电话:022—23395952

  上传技术咨询:

  张老师

  电话:18526436794

  张老师

  电话:18902092529

天津市摄影家协会 东丽区文化馆

2026年4月29日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会员中心系统

版权登记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天津市文联)法律顾问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才华律师,魏涛律师,刘会云律师受托维护本刊(网)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津ICP备11005939号-1 技术支持:津云

天津文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