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文艺界  >  文艺家协会  >  天津市美术家协会  >  协会活动
“宋词里的中国画”天津市中国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日期: 2026-04-08 11:35 稿源: 天津市美术家协会

  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宋词经典意境与中国画笔墨神韵,展现传统艺术融合之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天津市美术家协会、天津市北辰区文化和旅游局将联合举办“宋词里的中国画”主题展览。本次展览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将宋代词作的婉约豪放、清丽沉郁等情感意蕴与中国画的写意精神、笔墨意趣深度结合,以中国画经典题材为载体,生动诠释宋词中蕴含的家国情怀、文人风骨与生活意趣。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美术作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现面向广大美术工作者、爱好者公开征稿,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天津市美术家协会

                          天津市北辰区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北辰区文化馆

                       北辰区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时间与地点 

  展出时间:2026年5月—6月

  展出地点:北辰区美术馆 

  三、征稿要求 

  1. 创作主题:作品须以宋代词作为核心主题,围绕宋词意境、人物、风物、情感等进行原创中国画创作,题材涵盖山水、花鸟、人物均可,内容积极健康,契合传统文化内涵。

  2. 作品形式:中国画。

  3. 尺寸规格:统一为二四尺竖幅,画芯尺寸规范创作,无需装裱,超规格作品不予参评。

  4. 投稿数量:每位作者限投1件作品。

  5. 征稿规模:本次展览共征集作品180幅,其中评选出入展作品90幅、入选作品90幅。

  6. 作品权属:投稿者须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争议的著作权,须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临摹、高仿他人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违者取消参展资格,法律责任自负。

  四、评选办法

  1. 本次展览实行初评、复评两轮评审。初评报送作品电子版,复评报送作品原件。

  2. 组委会将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评选。

  3. 评选结果将在天津市美术家协会、北辰区文旅局及北辰区文化馆官方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参展名单。

  4.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等非营利性使用权,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投稿与收件要求

  1. 初评要求:初评报送作品电子版,格式为JPG,照片大小不超过5M,文件名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按指定邮箱报送。

  2. 复评要求:初评入围作者按通知要求报送作品原件,并附《参展作品登记表》(自行打印填写,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作品名称、对应宋词篇目、创作简介),登记表粘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

  3. 收件时间:初评电子稿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7日止(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复评原件收件时间:以组委会正式通知为准。

  4. 收件方式:初评投稿邮箱:bcqwhgmyb2026@126.com;复评原件收件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文化馆

  5. 联系人及电话:王珍 15342075089

  六、作者待遇

  1. 本次展览向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入展、入选作者均视为一次加入天津市美术家协会有效资质。

  2. 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全部退还作者。

  3. 本次展览不收取参展费、评审费。

  七、其他事项

  1. 作品往返邮寄费用由作者自行承担,承办单位负责作品保管与退还事宜。

  2. 投稿作者须认真阅读本通知,凡投稿参展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通知全部规定。

  3.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展览组委会负责解释,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天津市美术家协会

  2026年4月 

     附件下载:报名表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会员中心系统

版权登记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天津市文联)法律顾问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才华律师,魏涛律师,刘会云律师受托维护本刊(网)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津ICP备11005939号-1 技术支持:津云

天津文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