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开展全国青年戏剧创作者新创小剧场剧目孵化工作的通知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结合、抓作品和抓环境相贯通,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的工作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文件精神,激活小剧场戏剧创作生态,培育青年戏剧人才,推动我国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戏剧家协会决定开展全国青年戏剧创作者新创小剧场剧目孵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通过剧本征集、文本打磨、舞台创排等全流程孵化,发掘优质原创作品,培育青年创作人才,为行业持续输送专业人才,解决戏剧行业青年人才断层问题;打破大剧场“高成本、高风险” 创作壁垒,让更多先锋性、实验性题材得以落地,避免戏剧创作同质化;构建“创作-展演-反馈-再创作”的良性生态,推动小剧场戏剧市场多元化、可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主体: 从事舞台艺术创作演出的机构或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大陆)行政机关完成登记、注册,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拥有稳定的创作演出团队。 (二)作品要求: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健康向上的正能量,具有一定实验性、探索性及创新性,能反映青年戏剧工作者锐意创新、勇于探索的精神风貌; 2、题材不限,鼓励现实题材、实验探索题材、心理剧题材创作,鼓励创作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探索不同内容、风格、手法,写自己想写、演自己擅演,充分激发自身才华、灵感和创造力; 3、体裁不限,包括戏曲、话剧、音乐剧、儿童剧、舞剧、木偶剧、小剧场文旅剧等,支持各剧种深入挖掘自身艺术特点和风格定位,打造兼具专业性与独特性的舞台作品; 4、剧本篇幅适配小剧场空间,尊重艺术规律,提倡凝练节制的舞台制作,突出“小而美、美而精、特色鲜明”的创作导向,演出时长60-90分钟,演员配置建议1-8人; 5、须为未公演、无法律纠纷的完整原创剧本(作者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若为改编作品,须注明原作品名及作者,原作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需附授权文件;未参与过其他同类孵化项目并获得资助。作者若使用AI大模型辅助创作,请在报名表中注明所用模型及使用程度。 (三)推荐要求: 每个申报主体仅限申报1部作品,须由所在机构或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出具推荐意见,向天津市戏剧家协会报送。 (四)承诺要求: 申报者须承诺在项目孵化期间,配合主办方开展剧本打磨、排练、展演等相关工作,且孵化成果在一定期限内优先授权主办方进行推广传播。 三、项目周期与阶段安排 本次剧目孵化周期为5个月,分3个核心阶段: (一)征集遴选阶段(第1个月):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剧本,重点面向历届中国剧协培训班学员征集。邀请资深编剧、导演、制作人等组成特聘导师团进行打分遴选,确定5部入围剧本,签订《项目资助协议书》,正式立项。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文本打磨阶段(第2-3个月): 由特聘导师团二对一进行辅导,针对入选剧本从文本质量、舞台可行性、市场潜力开展研讨,聚焦人物塑造、情节逻辑、台词节奏等核心问题进行修改完善,助力剧本实现思想性、艺术性与市场性的有机统一。 (三)舞台创排阶段(第4-5个月): 集中开展现场创排工作,同步纳入中国剧协培养体系,通过专题授课、实操演练、案例研讨等形式强化创作技能;鼓励舞台创新;组织内部小剧场试演,完成剧目孵化;遴选其中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全国小剧场优秀剧目展演或中国剧协其他重点活动。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申报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全国青年戏剧创作者新创小剧场剧目申报表》(附件),将剧本及纸质版申报材料邮寄至天津市戏剧家协会,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天津市戏剧家协会工作邮箱(tjjuxie@sina.com) (二)申报截止日期:3月12日 五、注意事项 (一)全流程监督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同时对孵化全流程实施跟踪监督,对未按计划推进或存在违规行为的,有权暂停或取消资助资格。 (二)知识产权保护:申报者须保证作品知识产权合法性,如有侵权行为,将取消入选资格并追回资助资金,申报者依法承担全部责任;主办方享有入围作品的优先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展演、宣传、推广等)。 联系人:张老师 史老师 联系电话:23304154 天津市戏剧家协会 2026年3月5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