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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大胆假设后,小心求证了吗?
日期: 2025-10-14 11:28 稿源: 《文学自由谈》编辑部

  胡适博士暴得大名后,被到处延请去做讲座。因为他是诗人,他自己或者邀请方都认为他能讲《诗经》。

  1925年9月,国立武昌师范大学刚改名为武昌大学(武汉大学前身),校方请胡适去做了一场《诗经》讲座。后来的文史专家刘大杰当时是武昌大学的学生。他认真做了笔记,并且(大概是在胡适安排下)把笔记发表在当时北京重要的文学阵地《晨报副刊》之《艺林旬刊》第二十期上,题为《谈谈诗经》。后来,1929年2月,此文又跟《文学上的殉情主义》(郁达夫),《文艺上的冲动说》(张资平),《红楼梦里性欲的描写》(刘大杰)等几乎同主题的几篇妙文一起发表在艺林社编的《文学论集》里。再后来,胡适觉得刘大杰并没有完全如实记录他的演讲内容,甚至觉得“笔记颇有许多大错误”,于是他做了修改,重新发表在顾颉刚编的《古史辨》第三册里。

  不过,有一关键处胡适修改前后的两个版本基本一致。关于《诗经·召南》第十篇《小星》一诗的主题,他在《艺林》版中说:“是妓女星夜求欢的描写”,在《古史辨》版里说“好像是写妓女生活的最古记载”。他认定这首诗的主人公是妓女,所谓“妓女生活”,自古以来不就是“星夜求欢”吗?——当然最终目的是通过求欢而求财。胡适解释说:“我们看她抱衾裯以宵征,就可知道她的职业生活了。”那么,胡适何以论证“抱衾裯以宵征”就是妓女的职业生活呢?

  胡适用来小心求证他的这一大胆假设的只有一条孤证:“我们试看《老残游记》,可见黄河流域的妓女送铺盖上店陪客人的情形。”他指的是《老残游记》第十二回及十六回里的内容。第十二回的回目是“寒风冻塞黄河水  暖气催成白雪辞”。从中可以看出“黄河流域”妓女生活之习俗。话说,与老残同行的黄人瑞因为“闷极无聊”,找了两个妓女,即翠花和翠环。所谓“妓女送铺盖上店陪客人”指的是第十六回里的内容,其中说:“原来码头上规矩:凡妓女的铺盖,必须他伙计自行来放,家人断不肯替他放的;又兼之铺盖之外还有什么应用的物事,他伙计知道放在什么所在,妓女探手便得,若是别人放的,就无处寻觅了。”妓女上店陪客人,不仅自带铺盖,而且放置铺盖的活都要由随她们来的伙计做,不让别人甚至嫖客插手。

  胡适这一惊世之论一出,就受到批驳乃至嘲笑。1925年12月,周作人读到《艺林旬刊》第二十期上的《谈谈诗经》,旋即写了《谈〈谈谈诗经〉》一文,说:“我把《小星》二章读过好几遍,终于觉不出这是送铺盖上店。”他直接否定了胡适把《小星》里“肃肃宵征,抱衾与裯”解读为“妓女送铺盖上店陪客人”的观点。他进而说胡适的这种解读法是“甚解”是“穿凿”,“因为甚解多不免是穿凿啊”。(周作人:《谈龙集》,长沙:岳麓书社,2019年,第157页)

  周作人没有具体解释他何以“觉不出这是送铺盖上店”。笔者以为,我们必须把这两行放在整首诗的语境里才能正确理解,而语境里最关键处,即上一段中与这两行对应位置的另两行,即“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公”者“公事”也,“在公”者“出公差”也。妓女卖淫是公事还是私事呢?在哪怕娼妓业合法的社会里,嫖客“招妓”也是私事。1936年1月2日,胡适致信汤尔和,说:“我并不主张大学教授不妨嫖妓,我也不主张政治领袖不妨嫖妓,我觉得一切在社会上有领袖地位的人都是西洋所谓‘公人’(Public Men),都应该注意他们自己的行为,因为他们自己的私行为也许可以发生公众的影响。但我也不赞成任何人利用某人的私行为来做攻击他的武器。”胡适年轻时曾经频繁逛窑子(据其日记,光是1909—1910年的冬天就多达10次),但到1930年代,已经成了有领袖地位的公人,颇有“略”改前非的意思。在这段话里,他明确地坚持认为嫖妓是“私行为”。不过,他既然说这首诗的主人公是妓女,那么,必然从“夙夜在公”这行诗推导出:卖淫乃“公行为”。胡适之所以认为卖淫是公事,这可能跟民国沿用清代的公娼制有关,即妓院可领营业执照,在公共空间公开执业。既然是公娼,她们干的自然是公事,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人”。因此,胡适说“夙夜在公”的是妓女,勉强可以成立。

  不过,绝大部分《诗经》学者都不认为这位早晚在办“公事”的抒情主人公是妓女,而是有另外身份的人。宋代洪迈《容斋随笔》以为此诗的主题是“咏使者远适,夙夜征行,不敢慢君命。”“君命”者“国君所遣之公务”也;也因此,清朝姚际恒《诗经通论》曰:“章俊卿以为‘小臣行役之作’,是也。”“使者”是“出公差的人”,“小臣”是“基层公务员”。“肃肃宵征,夙夜在公。”这两行诗的意思是:日夜兼程,忙于公务。《诗经》里抱怨披星戴月为公家办事的人可不止这一位老兄。比如《小雅·采薇》写的是适才解甲退役的征夫在返乡途中踽踽独行,回忆自己在行军打仗途中的艰辛和悲哀:“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其中,他诉说道:“王事靡鹽,不逞启处。”“王事”者“公差”也,弄得主人公一天到晚没能安居,与《小星》可谓异曲同旨。背着铺盖出公差的人自古就有,历代都有,于今尚有。比如,士兵行军尤其是急行军的时候一般都背着个四四方方硕大的铺盖卷,在野外休息过夜。我小时候见过许多壮劳力自带铺盖挖运河的壮举。我甚至推想:古代服兵役或徭役的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自带铺盖的。“征”者“行”也。笔者以为,《小星》的主人公就是一个“行军”途中的士兵,所谓“征夫”者也;这首诗的主题就是这个可怜的士兵在抱怨“行军”之急之忙之苦。他虽然手头有铺盖,随时放下来躺下来就能睡;但因为要宵征,有公务在身,被长官驱赶着,不得安身,无法休息!最让他感到恼火的,就是这种“携卧具而不得睡眠”的窘境(褚斌杰注:《诗经全注》,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1页)。

  还有一种关于“抱衾与裯”的解释更是彻底否定胡适的胡乱联想。钱大昕《声类》曰:“抱,古‘抛’字。《史记·三代世表》:‘抱之山中,山者养之。’”钱氏把“抱”反训为“抛”,那么,主人公不仅没有携带铺盖,而且是把它们抛开,也即,“肃肃宵征,抱衾与裯”应被解读为“日未出,夜未尽,征夫就得踏上征途,不得不抛开温馨的被窝”。“被窝”者“安乐窝”也。如果这位征夫是个丈夫,则“被窝”更象征“家室之乐”甚至“床笫之欢”。

  闻一多先生就是从“抛”这个含义展开解释的:“‘抱衾与裯’者,妇人谓其夫早夜从公,抛弃衾裯,不逞寝息。”他的这个解释倒是也指向男欢女爱,但与胡适的解释方向正好相反。闻一多说的是抛开被褥而弃欢,胡适说的是抱着被褥去求欢。

  还有人从“时代错位”的角度否定胡适的这一新解。他的本家胡义成写过一篇驳论文,题为《〈召南·小星〉在怨谁?——兼评胡适的解说》,不仅批驳“胡适由诗中‘抱衾与裯’四字,马上就把主人公判为‘妓女生涯’”之武断与草率,而且说“《老残游记》写于清之末季,距《诗经》时代相去约两千年,社会形态,包括男女之间关系的形态,已不知发生了多大的变化,怎么能据《老残游记》去解《小星》呢?”(《赣南师范学院学报》1986年第2期)胡义成的驳论思路是:清末的妓女有自带铺盖去伺候客人的情形,但二千年前《诗经》时代的妓女未必有这样的习惯。

  循着这样的思路,笔者以为我们还可以从“地域错位”的角度来质疑胡适。胡适明确说,《老残游记》所写的妓女携铺盖上店陪客的情形发生在黄河流域。他在武汉做的那个讲座的开头为了应景,同样明确地说:“在表面上看来,湖北这个地方,在《诗经》里,似乎不能占一个位置。但近来一般学者的主张,《诗经》里面是有《楚风》的,不过没有把它叫做《楚风》,叫它做《周南》《召南》罢了。”按照胡适的逻辑,《小星》是《召南》里的作品,写的就是楚地楚风,即长江流域的风俗。那么,两千多年前的《诗经》时代,南北方的妓女文化恐怕有很大差异。即便到了民国时期,光是北京一地的妓女都有所谓南帮和北帮之分野。南帮妓女善于应酬、展现才艺;北帮除了床上功夫,几无其它技艺。至于说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妓女文化之别,至少孤陋寡闻如笔者没读到过南方妓女携带铺盖去伺候客人的古书记载。

  那么,胡适为何非得要把《小星》里的男主人公想成妓女?这是他横空出世的突发奇想,还是受到了前人的影响和启发?

  毛亨、毛芪叔侄解《诗经》时总喜欢拿男女关系比附君臣关系。《毛诗·序》曰:“《小星》,惠及下也。夫人无妒忌之行,惠及贱妾,进御于君,知其命有贵贱,能尽其心矣。”在一夫多妻制或妻妾制度下,女人们难免有妒忌心理。这首诗中的“夫人”即正妻和“贱妾”却没有妒忌言行,不仅没有像王熙凤一样阻拦平儿、尤二姐等“贱妾”去跟丈夫贾琏相好,而且还像西门庆府上的大老婆吴月娘一样大方地放手让众多小老婆争宠。《毛诗序》开启了把这首诗的主人公女性化的说法。郑玄的《笺》、孔颖达的《毛诗正义》、朱熹的《诗集传》都承袭此说。孔颖达更加明确地把“小星”比为小妾,把“三五”比喻为正室,说:“众妾自知卑贱,故抱衾而往,御不当夕。”小妾们知道自己之所以能受宠于老爷,是因为大太太的慈爱和恩惠;她们无论如何受宠,在家中的地位也总是无法跟原配相比。由于有这样的自知之明,她们去老爷那里侍寝时,自带被褥,不准备过夜。朱圣人则把这个男女风化话题说得饶有兴趣:“南国夫人承后妃之德,能不妒忌,以惠其下。故其众妾美之如此。盖众妾进御于君,不敢当夕,见星而往,见星而还。故因所见以起兴。”他认为,这首诗的主人公就是“众妾”之一。或许,从毛氏到朱熹都这么说,影响力太大,渐渐地“小星”就成了中文语境里“小妾”乃至于“小三”的代名词。清朝的妃子往往被裹在她们自己的被子里、被抬到皇帝的寝宫去侍寝,而且一般都不能留宿——子夜时分被强制带离。另外,有人说,妃子侍寝,谈不上感情,倒像是上个夜班,而且,在皇权时代,皇帝老儿就代表国家。那么,她们陪皇帝睡觉,就可以说是“夙夜在公”了。

  如是,胡适的妓女说可谓其来有自,然我们终无足够证据说《诗经·召南·小星》是中国最早的妓女诗。

(《文学自由谈》202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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