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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天津市青年摄影展览征稿预通知
日期: 2025-08-19 11:09 稿源: 天津市摄影家协会

 

  为鼓励广大青年摄影人立足时代、扎根人民,用镜头记录中国式现代化的壮丽篇章,第六届天津市青年摄影展览征稿工作即将启动。 

  天津市青年摄影展览是面向我市广大青年摄影师、摄影爱好者的品牌展览,是为我市青年摄影人搭建的展示才华和艺术交流的重要平台,每两年举办一届,已成功举办五届,为我市摄影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025年,恰逢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在天津召开,本届展览秉持“青春、多元、创新”理念,以“镜观时代 青春合拍”为主题,旨在展现天津的城市风貌、文化底蕴和发展活力,彰显天津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开放包容。  

  我们诚挚邀请全市广大青年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用镜头记录时代,用影像传递力量,共同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 

  作品投稿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展览主题:

  镜观时代 青春合拍

  作品投稿说明:

  第六届天津市青年摄影展览摄影作品将采用网络投稿方式。鉴于投稿平台正在升级调试中,预计9月中旬公布投稿链接,届时将在天津摄协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

  (注:自本征稿启事发布,请大家积极做好摄影作品前期整理等相关工作。主办方期待投稿平台启动后大家积极投稿,切勿截稿临近时集中投稿。投稿平台关闭后,不再接受任何稿件。)

  短视频作品自本征稿发布后可直接投稿到邮箱:tpa23395952@vip.163.com;也可将“短视频作品”上传至百度网盘,形成永久有效的“分享链接”,将“分享链接”及“分享密码”投送至邮箱tpa23395952@vip.163.com。

  (注:短视频作品除视频文件外,还应有相对应文字说明,投稿规则详情参照“投稿规则7、8”具体说明。)

  一、投稿规则

  1.展览面向天津籍或在天津工作、生活、学习,年龄在14-44周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给出的“青年”定义),即198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征稿。

  2.不接收曾在天津市摄影艺术展览及天津市青年摄影展中入选获奖的作品。

  3.摄影作品、短视频作品均可投稿,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使用器材、创作时间、创作方法不限。

  4.本次展览新增设了优秀指导教师荣誉。摄影作品、短视频作品均可增加1名指导教师。(详情见:8、作品命名方式)

  5.电子文件报送,摄影作品为jpg格式,单幅文件量须在5 MB以上。每件作品须有唯一的标题,不接受“未标题”或“无题”作品。

  6.摄影作品,每位作者投槁不超过10件(组照为一件,每组限定为4-12幅)。

  7.短视频作品,每位作者投槁不超过5件,每件时长5分钟以内(超过5分钟不予评审,主创人员不得超过4人):采用MP4格式,720P或更高分辨率;大小不超过2G。

  8.作品命名方式:

  单幅、组照作品按照“投稿平台”具体要求投稿,涉及作者信息、作品信息(题目、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要点等)。

  短视频作品:统一采用“作者姓名+作品题目+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指导教师姓名(如无指导教师可不填最后一项)”并附简要作品说明(200字以内,包括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要点),作品说明用TXT(推荐)或Word文本格式,说明文件题目须与照片题目相同。作者将报送的所有作品(含短视频说明)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发到指定邮箱(百度云盘),压缩包文件夹命名方式: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9.为避免重复投稿造成的数据混乱,切勿重复投稿。

  10.报送的作品不得添加任何装饰和水印标识。

  11.短视频作品画面中须有作品题目。

  二、荣誉设置

  1.“第六届天津市青年摄影展优秀摄影师”10名,颁发奖杯、证书、作品集。

  2.“第六届天津市青年摄影展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颁发证书。

  3.入选作品共计100件,颁发证书及作品集。

  4.入选作者可凭入选证书累积天津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积分,在职学校教师如为指导教师,凭“指导教师”证书可作为参考条件。

  三、组织评选

  由天津市摄影家协会邀请专家评选。拟入选作品将在天津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并接受公众监督。

  四、注意事项

  1.拟入选作品,组委会将视需要调取原始数据文件,请投稿作者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资格。

  2.实名制投稿,不退稿,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原创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前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的权益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追究投稿者的法律责任。

  4.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取消入选资格。

  5.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出版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6.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对于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予评选;已经评选的,将予取消。

  7.本届展览及本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方。

  五、投稿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2-23395952

  天津市摄影家协会

  2025年8月19日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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