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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我可爱的家乡” 天津市精品歌曲创作征稿启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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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讲好天津故事,传播天津声音,充分展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津沽大地的扎实实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和精神动力,市文联拟举办“天津我可爱的家乡”精品歌曲创作征集活动。现将本次展览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音乐家协会 三、作品主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通过艺术的方式和手法反映新时代以来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特别是“津城”“滨城”双城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871重大生态工程、民生福祉水平提高、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社会治理水平提高等方面内容,充分反映全市人民为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懈奋斗的精神面貌。 四、展播展演 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遴选出优秀作品进行展播展演。 五、征稿日期 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1月10日 六、具体要求 作品立足天津文化,突出天津特色、展现天津精神。 具体要求如下: (一)注重作品思想性、艺术性和可听性的有机统一,提倡作品的形式和风格多样化,作品应富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表达真情实感。 (二)应征作品应为2020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未在市级以上各类文艺活动中获奖的歌曲成品。 (三)每位词、曲作者报送作品不得超过3首(含合作作品)。 (四)需在2022年1月10日前报送,一次性提交全部作品的电子版资料至邮箱tjsyx@vip.163.com(邮件主题请写明“XX报送‘天津主题征歌’作品”),具体内容包括: 1.曲谱采用jpg、tiff等常见图片格式(需确保A4纸打印图像清晰); 2.录音小样采用wav或mp3格式; 3.《作品报名表》采用word格式(需由作者本人填写并签名)。 七、其他细则 (一)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独创性和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和出版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有关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同时,作者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该作品进行非商业的出版宣传推广。 (二)征稿结束后,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选出入选作品并颁发证书。对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在媒体网站宣传播放,不支付报酬。优秀作品推荐到全市各大晚会中使用,相关信息可登录相关微信公众号查看。 (三)本次展播入选作品视为1次加入所对应的市级文艺家协会有效资质。 (四)主办方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下载: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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