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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百年百首” 全国优秀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启事
日期: 2021-03-09 13:25 稿源: 天津市音乐家协会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大力繁荣音乐创作,充分表达各族人民对中国共产党的感激与热爱,全面展现中国共产党带领各族人民同心同德、砥砺前行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进一步激发全国各族人民的历史责任感和奋斗精神,按照中国音协部署要求拟组织开展“百年百首”全国优秀原创歌曲征集活动,面向全市征集相关歌曲作品。

  一、活动时间

  2021年3月3日起至4月15日

  二、作品报送要求

  (一)注重作品思想性、艺术性和可听性的有机统一,提倡作品的形式和风格多样化,作品应富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表达真情实感。

  (二)应征作品应为2019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未在省级以上各类文艺活动中获奖的歌曲作品(欢迎附录音小样),鼓励曲作者为“心中的歌”全国优秀歌词征集活动评选出的百首优秀歌词谱曲(歌词见中国音乐家协会官网)。

  (三)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独创性和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和出版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有关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同时,作者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该作品进行非商业的出版宣传推广。

  (四)每位词、曲作者报送作品不得超过3首(含合作作品),原则上以本省作者为主。

  (五)需在2021年4月15日前报送,一次性提交全部作品的电子版资料至邮箱tjsyyjxh@163.com(邮件主题请写明“XX音协报送‘百年百首’共XX首作品”),具体内容包括:

  1.曲谱采用jpg、tiff等常见图片格式(需确保A4纸打印图像清晰);

  2.录音小样采用wav或mp3格式;

  3.《作品报名表》采用word格式(需由作者本人填写并签名)。

  三、评选办法

  为充分体现“公正、公平”的评审原则,作品全部进行匿名评选,同时严格遵循评委回避制。终评排名前10位的作品为我市“百年百首”全国优秀原创歌曲;

  四、宣传展示

  最终入选 “百年百首” 的全国优秀原创歌曲,将由我市音协报送至中国音协参选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百年百首”

  全国优秀原创歌曲征集活动;部分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我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活动。

  联系人:蒋诚        联系电话:022—23305682

  天津市音乐家协会

  2021年3月3日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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