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文艺界  >  公告通知  >  公告
关于举办天津市第二届“舞台新星”青年优秀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1-03-05 15:40 稿源:

  一、评选宗旨

  活动旨在发掘培养推出一批在社会上具有影响力的青年舞台艺术人才,为青年舞台艺术从业者提供展示平台,助推更多新人新秀崭露头角,通过加强宣传推广力度,使之不断提升艺术造诣、尽快成长成才,成为吸引广大观众特别是年轻观众的主力军。

  二、主办单位

  本届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委、海河传媒中心、市文联、北方演艺集团主办,由各国有文艺院团、各文艺家协会、天津北方演艺集团演艺票务分公司、各艺术院校及开设艺术专业的普通院校承办。

  三、参评人员范围

  1、全市专业从事舞台表演、演奏艺术人员,主要包括:(1)各级各类专业文艺演出团体中的在职青年演职员工;

  (2)我市艺术类院校及开设艺术类专业院校的教师和学生;

  (3)具备一定艺术水准和资质的社会青年等。

  2、参加评选的艺术门类主要包括戏曲、曲艺、话剧、儿童剧、声乐、舞蹈、器乐、杂技、魔术等。

  四、荣誉设置

  1、“舞台新星”荣誉若干名;

  2、“舞台新秀”荣誉若干名。

  五、报名要求

  1、报名选手年龄:

  参评“舞台新星”选手,年龄应在21-40周岁之间(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即1980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参评“舞台新秀”选手,年龄应在16-20周岁之间(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即2000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2、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

  3、报名方式:

  (1)我市各国有文艺院团的在职青年演职员工由各院团汇总后统一报名,每个院团限报“舞台新星”参评选手5人,“舞台新秀”酌情推荐报送;

  (2)我市艺术类院校及开设艺术类专业院校的在职教师和在校学生由各院校汇总后统一报名。艺术类院校限报“舞台新星”参评选手3人,“舞台新秀”参评选手7人;开设艺术类专业的普通院校限报“舞台新星”参评选手1人,“舞台新秀”参评选手4人;

  (3)其他具备一定艺术水准和资质的社会青年由市文联汇总后统一报名,限报“舞台新星”参评选手10人,“舞台新秀”参评选手5人。

  4、报名材料:

  (1)《天津市第二届“舞台新星”青年优秀人才申报表》(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彩色正反面打印,提交20份纸质材料,电子版光盘刻录)

  (2)《天津市第二届“舞台新星”青年优秀人才申报人员汇总表》(推荐单位加盖公章,推荐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提交2份纸质材料,电子版光盘刻录)

  (3)能充分展示参评人员个人专业艺术水平的主演(奏)作品视频片段(作品以折子戏、小节目、剧目片段等为主,不少于3段,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mp4格式,可直接截取主演部分片段或自行剪辑作品合辑,画质清晰,光盘刻录,每张光盘上应写明参评选手姓名、节目名称等信息)

  (4)参评人员演出剧照(不少于5张,画质清晰,光盘刻录)

  (5)参评人员蓝底免冠证件照(1张,画质清晰,光盘刻录)

  (6)参评人员个人身份证件(纸质复印件由本人签字,提交2份纸质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光盘刻录)

  (7)《个人提交参评材料目录》(提交纸质版2份,电子版光盘刻录)

  (8)《参评人员个人承诺书》(提交本人签字纸质材料2份)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其他荣誉证明(提交纸质版复印件2份,电子版扫描件光盘刻录)

  注:相关报名表等材料可在本网站下载,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均用A4纸打印,所有电子版材料均用光盘刻录报送;第(9)项不作硬性要求,如在报名表中填报获奖情况或所得荣誉,则必须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

  5、报名材料寄送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2号光华剧院内天津演艺网“舞台新星”评选工作委员会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由汇总单位统一邮寄,邮寄时请标明为“舞台新星”报名材料,活动评选工作委员会只接收汇总单位寄送的报名材料,个人请勿自行报名邮寄;

  2、评选活动详情请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会以邮件形式进行回复。邮箱地址:tjswtxxzixun@126.com,该邮箱仅用于报名咨询,不接收任何报名材料,请勿发送除咨询以外的其他材料。

  附件:

  1、天津市第二届“舞台新星(新秀)”青年优秀人才申报表

  2、个人提交参评材料目录

  3、参评人员个人承诺书

  4、天津市第二届“舞台新星(新秀)”青年优秀人才申报人员汇总表

  天津市“舞台新星”青年优秀人才评选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天津市第二届“舞台新星(新秀)”青年优秀人才申报表

  附件2:个人提交参评材料目录

  附件3:参评人员个人承诺书

  附件4:天津市第二届“舞台新星(新秀)”青年优秀人才申报人员汇总表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版权登记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天津市文联)法律顾问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才华律师,魏涛律师,刘会云律师受托维护本刊(网)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津ICP备11005939号-1 技术支持:津云

天津文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