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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舞蹈家协会会员入会条件细则》
日期: 2020-09-07 11:27 稿源:

《天津市舞蹈家协会章程》第十五条至第十九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年满18周岁,在舞蹈领域取得一定成就,具有相当的文化思想素质,符合入会条件,赞成本会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请,两名本会会员介绍,报本会主席团、理事会审核批准,可成为本会会员”。依据上述规定,并根据中国文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会员发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如下《天津市舞蹈家协会会员入会条件细则》。         

                

第一   个人申请加入天津舞蹈家协会的基本条件

一、专业舞蹈工作者

1、从事舞蹈工作五年以上;工作地点在天津艺术院团工作者。爱国爱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德艺双馨,无不良行为记录;

2、从事舞蹈表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专业院团从事演员工作3年以上,国家三级演员以上,参加过两次以上国家级大型活动演出;在国家级、地区(跨省市联合)级和市级舞蹈大赛中获奖项两次以上。

3、从事舞蹈理论研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从事舞蹈的创作或研究活动,出版过涉及舞蹈理论的学术专著一部;  撰写的有关舞蹈方面论文曾在省部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者;关于舞蹈方面的评论文章获得过天津或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并入选优秀论文集者。

4、从事舞蹈编导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任专业艺术团队的编导工作且有3个以上成功作品;任编导系教学工作且完成了两个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在省、部级以上舞蹈大赛中获编导奖项两次以上。

5、从事舞蹈教育,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舞蹈专业院校从事舞蹈教学,需讲师以上,非舞蹈专业院校的舞蹈老师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所编导的舞蹈在省部级以上舞蹈大赛中获编导或表演奖项两次以上。

6、其他对舞蹈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二、自由职业者

1、自由舞蹈工作者与个人入会会员基本条件等同;

2、必须在天津从事舞蹈工作,并有个人的舞蹈工作室、文化公司、舞蹈团队或在相对稳定舞蹈团队工作;

3、思想作风正派,热爱舞蹈和舞蹈工作,愿为天津舞蹈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群文舞蹈工作者

1、思想作风好,积极上进,酷爱舞蹈事业;

2、有一定业务成就,自己表演或编创的舞蹈作品,获市级以上奖项;

3、有一定的号召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区县的文化活动中起带头作用,并做出过突出的贡献;

4、如果所在地区已成立舞协,则必须是区舞蹈家协会会员;

5、组织过区以上舞蹈大型活动和比赛活动。

第二   天津文化艺术组织加入团体会员条件

1、在津的各专业院团的舞蹈团(队)可直接登记加入团体会员。

2、各区级舞协自然成为天津市舞协团体会员。

3、非职业舞蹈艺术团队应具备下列条件:(1)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措施,并设有固定联络员;(2)有相对固定的舞蹈团队,固定队员在二十人以上;(3)团队整体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和谐,身体健康,组织纪律性强,业务水平高;(4)团队有挂靠单位或文化机构;(5)有固定的活动场所,规定的排练时间,并能长期坚持活动;(6)拥有五个以上保留的艺术水准较高的舞蹈作品。其中至少有1-2个自创作品,并在省部级以上单位活动中公开展演;(7)团队的作品曾在省部级以上的舞蹈大赛中获得过奖项,在中央电视台或天津电视台参加过演出;(8)积极支持和参与天津市舞协工作。

第三   转会会员

1、无论是内地或境外舞蹈家协会会员,转入天津工作和居住,请在当地舞协办理转会手续;

2、将会员手续转入天津市舞蹈家协会备案注册后,即为天津市舞蹈家协会会员;

3、熟悉了解天津市舞蹈家协会章程,遵守章程,履行其义务和积极参加天津市舞蹈家协会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第四   权利义务

《天津市舞蹈家协会章程》中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规定:

1、凡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相关任务和交付的工作,和为协会建设做出奉献的义务;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及领导人的建议、批评和监督权。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2、 本会会员如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天津市舞蹈家协会章程,经驻会领导机构研究,报主席团批准,视情节轻重,可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暂停会籍、开除会籍等处理。

3、 本会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   审批程序

一、申请程序和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入会程序和申报材料。

(1)凡具备加入天津市舞蹈家协会的基本条件 ,并自愿申请加入协会的个人,可向天津市舞蹈家协会索取个人入会申请表,认真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盖章。(2)要有两名天津市舞协会员担任介绍人,介绍人必须在申请表格上签署推荐意见和签名。(3)申请人在上报申请表时,随申请表上报本人二寸标准照2张以及提交本人获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报申请表的电子版和照片的电子版。(4)从事理论研究、评论、教学的申请者,应提交相关的出版物或出版物复印件,其专著、论文曾获奖者,须提供获奖证书。(5)解放军、武警部队申请入会的个人,应征得团以上政治部门的同意,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申请加入团体会员的程序和申报材料。

(1)凡具备加入团体会员条件的专业院团舞蹈队或社会舞蹈团:均可向天津市舞蹈家协会索取团体入会申请表,认真填写后由所在单位或文化公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2)由天津市舞蹈家协会驻会办公室对申请加入团体会员的团队进行入会的资格审查;(3)申请团队在上报申请表时,随同上报本团队合影照和演出照各一张,团队编演的五个以上舞蹈作品光盘一张,并提交团队获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按规定将团队资料与申请表送交(寄交)天津市舞蹈家协会办公室。

二、审批办法

(1)个人新会员和团体会员的全部材料进行整理递交协会审议通过;(2)由协会驻会办公室履行个人入会新会员和新团体会员的证书填写、审批、加盖钢印等手续,新团体会员只办理一个证书;(3)组织召开个人新会员和新团体会员见面和入会议式,发放会员证书。

第六   注册管理

1、会员证有效期五年。协会审批会员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并于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

2、未按照规定时间换证,将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3、加强会员的档案管理,做到会员信息准确,检索便捷。新会员的信息要及时录入,原有会员的信息要及时更新,促进会员信息化管理和动态化管理水平有明显提升。

4、结合协会实际,积极规范和修订《入会会员条件细则》,规范文本格式,完善制度建设,使会员发展有章可循,真正形成舞蹈艺术人才不断涌现,舞蹈艺术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的生动局面。

本《细则》解释权属天津市舞蹈家协会。

 

附件下载:天津市舞蹈家协会入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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