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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日期: 2018-08-28 09:22 稿源: 天津市文联

第一部分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天津市市委和市政府领导的文艺界人民团体,由市级文艺家协会、各区县文联、各产(行)业文联和其他在文艺界有一定影响的重要文艺社团联合组成。履行人民团体团结引导、联络协调、管理服务、自律维权的基本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继承传统、勇于创新,着力创作推出更多表现人民大众、反映时代风貌、弘扬中国精神的优秀作品,着力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文艺志愿服务,着力培育推出更多艺文兼备、德艺双馨的优秀人才,着力提高文联组织的履职能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团结凝聚广大文艺工作者,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建设文化强市和建设美丽天津而努力奋斗。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设7个职能处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仅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本级,属人民团体。

第二部分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725.1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5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2.8万元,占73.3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6.2万元,占2.1%。

    二、关于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4725.1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9.4万元,占64.7%;项目支出372.8万元,占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关于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17.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2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147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5.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4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及公用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63.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0.1万元,其中:文化活动1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项目支出。文化创作与保护12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和公用支出及天津市第九届少儿舞蹈大赛等文化创作与保护项目支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287.9万元,主要用于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大地行”系列活动等宣传文化发展专项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5万元,比上年增加216.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8万元,比上年减少37.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6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医疗缴费和行政离休人员医疗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医疗缴费和事业离休人员医疗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四、关于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304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63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9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发放;“津贴补贴”42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津贴补贴发放;“奖金”126.1万元 ,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障缴费”11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23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3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130.7万元,主要用于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的发放及未休假补助。

    2.“商品和服务支出”470.4万元,其中:“办公费”23.2万元,主要用于我会行政办公支出;“印刷费”13.7万元,主要用于我会文化活动的印刷支出;“手续费”0.3万元,主要用于银行办理业务手续费;“水费”2.0万元,主要用于我会行政用水支出;“电费”3.1万元,主要用于我会行政用电支出;“邮电费”11.4万元,主要用于我会电话费和文化活动邮寄支出;“取暖费”19.6万元,主要用于我会集中供暖支出;“物业管理费”19.1万元,主要用于我会物业管理支出;“差旅费”14.1万元,主要用于我会人员差旅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0.8万元,主要用于出国人员差旅费及签证费支出;“维修(护)费” 4.1万元,主要用于我会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支出;“租赁费”46.0万元,主要用于我会办公用房、开展文化活动租赁设备、场地等支出;“会议费”0.3万元,主要用于活动租赁会议室场租支出;“培训费”0.6万元,主要用于我会人员参加培训支出;“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主要用于外地人员参加我会组织文化活动的公务接待支出;“劳务费”33.0万元,主要用于我会组织文化活动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务费支出;“委托业务”27.3万元,主要用于我会委托其他单位办理相关业务支出;“工会经费”18.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福利费”23.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主要用于我会4辆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维护支出;“其他交通费”70.5万元,主要用于我会在职人员交通补贴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28.1万元,主要用于缴残疾人保障金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105.0万元,主要用于我会开展文化活动期间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9.7万元,其中:“离休费”97.7万元,主要用于我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退休费”0.5万元,主要用于我会退休人员的各项补贴;“医疗费”42.0万元,主要用于我会离休人员的医疗费支出;“奖励金”0.1万元,主要用于我会先进人员奖励;“住房公积金”549.0万元,主要用于我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采暖补贴”46.6万元,主要用于我会人员采暖补贴费;“物业服务补贴”52.9万元,主要用于我会人员物业服务补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9万元,主要用于我会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特殊补助等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我会办公设备等通用设备的更换购置。

    五、关于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487.1万元,比2016年减少9.8万元,降低2.0%。主要原因是:压减了日常办公耗材及印刷费用。

    六、关于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关于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8万元。

    八、关于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及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

    九、关于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各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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