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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天津市青年摄影展征稿启事
日期: 2017-03-22 15:50 稿源: 本站原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天津日报》社

承办单位:天津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天津市高校摄影学会

二、展览宗旨

“追梦想,让青春与时代同行”。第二届天津市青年摄影展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年摄影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深入基层,鼓励探索与创新,为青年摄影人提供崭露头角、展示才华的舞台。努力推出一批德艺双馨、锐意创新、勇攀高峰的青年创作人才,为我市摄影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截稿日期

2017年6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

四、征稿细则

1、展览面向全市年龄在14~44岁,即1973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大中院校师生及其他符合年龄要求的青年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均可报送作品。

2、报送的稿件须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历届天津市摄影艺术展览及天津市青年摄影展中入选获奖的作品均谢绝参加。

3、本届展览设纪录类和艺术类两个类别,同一件作品只能报送一个类别。

纪录类: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作品除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2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

艺术类: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物和植物,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如有需要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可有不超过200字的简要说明。

4、报送的作品必须是相机拍摄,不接收手机作品。

5、报送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均可。鼓励新观念的作品参赛,谢绝纯粹用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

6、每位投稿人每一类别最多限投十件(组照为一件),组照每组限4-9幅,由作者编好顺序。

五、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1、“第二届天津市青年摄影展优秀摄影师”十名,创作稿酬每人1000元。

2、入展作品每幅(组),稿酬200元。

3、入展作品共计100幅/组,纪录、艺术各五十幅/组(评委会有权视情况微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天津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稿酬由主办方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4、展览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选作品将在天津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反馈。

六、投稿方式

1、来稿只收电子文件,不接收纸质照片。作品长边统一为1024像素,高质量JPG格式,单张照片文件大小限1兆以内。

2、照片上不得有任何标记、装饰,如显示作者姓名、添加边框等任何信息。

3、作者将报送的所有作品按类别(纪录/艺术)分别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发到指定邮箱,文件夹命名方式:作者姓名+类别(纪录/艺术)+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4、文件夹内的照片文件命名方式:

单幅作品文件名:“作者姓名+类别(纪录/艺术)+作品题目”,如有文字说明要单建文档,每幅作品文字说明题目要和作品题目一致。

组照文件名:每组照片编好顺序,文字说明单建文档,文字说明题目要和作品题目一致,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作者姓名+类别(纪录/艺术)+作品题目+本组共几张照片”。

5、投稿邮箱:qnz2017@163.com

6、作品入选后,主办方将对入选作品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七、注意事项

1、参展作者必须保证其参展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保证其参展作品不侵犯第三者的肖像权、名誉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展者承担。

2、对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已入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

3、本次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存储介质。

4、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出版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5、对于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予评选;已经评选的,将予取消。

6、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37号天津市摄影家协会 第二届天津市青年摄影展办公室

邮 编:300040

联系人:顾 淳

联系电话:022-23395952  1592211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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